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审)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
一、培训对象
2009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持有我市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不在会计岗位的持证人员),包括中央及省直和外地驻盐单位的各类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0年培训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各行业、各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企业类会计人员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后续规定及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财务管理有关案例分析、新准则下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解读和分析等内容。
2、金融企业类会计人员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及对我国的影响等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四项改革”(即: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等内容。
三、培训形式
2010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主要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远程教育:
参加网上远程教育的持证人员需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由市及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和培训点代售。全市网上培训机构确定为2家,
分别为: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www.yccz.ce.esnai.net或yc.ce. esnai.net电话:400-700-1200转1,邮箱:elearn@snai.edu)。
2、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邮箱:card@chinaacc.com)。
(二)、集中面授培训:
参加集中面授的持证人员必须到经市、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学习,到未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培训时间和考试
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10年10月10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参加集中面授的持证人员必须按期报名进行培训,学完规定课时并要考试合格;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也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学习任务,三个月内的网上学习时间不限,可反复多次学习。学满24个学时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考试合格者请于2011年1月20日前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签章备案。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参加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
2、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3、在省级和省级以上级别的财经刊物上发表会计类的文章;
4、普通院校和成人函授学校财会专业的在校生;
5、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请有关持证人员于2010年12月20日前凭相关资料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确认。